顯示具有 公文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公文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

旨揭的意思

「這個」、「此」──表示主旨所揭示的行動、要求、計畫。在本文前應有出現說明,旨揭出現的話語是做為補述。



如:1、旨揭新修訂之本會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,自即日起實施。

2、計畫主持人即旨揭作業要點所稱「特約研究人員」,係指 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 教學、研究人員,符合本會補助專. 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... (舉例是從網路上隨機找的)



其他公文用語(資料來自:http://www.nchu.edu.tw/home/nchuoga/WWW/docu/table/powerpoint.ppt)



*期望及目的用語:

對上級機關用:請 鑒核、請 鑒察、請 核示、請 核轉、請 備查、請 釋示、復請 鑒核。

對平行機關用:請 查照、請 查照辦理、請 查照見復、請 查照轉告、請 同意見復、請 查明見復、請 惠允見復。

對下級機關用:希查照、希查照轉告、希照辦、希查照並轉行照辦、希辦理見復、希轉行照辦、希依規定辦理、希切實照辦。



*稱謂用語:

有隸屬關係:下對上稱「鈞」;上對下稱「貴」;自稱「本」。

無隸屬關係:下對上稱「大」;上對下稱「貴」;自稱「本」。

對機關首長:「鈞長」。

機關對人民:「台端」。

行文數機關或單位:於文內同時提及,通稱「貴機關」。



*准駁語:

應予照准、准予照辦、准予備查: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首長表示同意時用。

未便照准、礙難照准、應無庸議、應從緩議、應予不准、應予駁回、所請  不准: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首長表示不同意時用。

敬表同意、同意照辦:對平行機關表示同意時用。

歉難同意、礙難同意、無法照辦、未便照辦:對平行機關表示不同意時用。

應予檢討、應切實檢討、應切實檢討改進:對下級機關斥責時用。



*經辦語

遵即、遵經:對上級機關或首長用。

茲經、業經、經已、均經、復經、並經、嗣經、迭經、前經:普通用。



*引述語:

奉:引敘上級機關或首長公文時用。

准:引敘平行機關或首長公文時用。

據:引敘下級機關、首長、屬員或民眾公文時用。

復...(來文機關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)函:復文時用。

依(依據)...(來文機關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或有關法令)辦理:告知辦理的依據時用。

...(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)諒蒙(鈞察):對上級機關發文後,又去函續事時用。

...(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)諒達(計達):對平行或下級機關發文後,又去函續事時用。



*經辦語、引述語範例:

業經:本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建請本院協調未派駐於   中心之機關派員進駐一案,業經副秘書長於○年○月○日邀集○○部等相關機關會商竣事。

並經:鑒於行政院會通過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修正草   案,明確定義健康食品為具有保健功效,而予標示或廣告的食品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。

奉:奉 示通函本院所屬各機關重申員工上下班交通  費應確實按實際上班天數及路程核發。謹遵示擬具函稿如附。陳請 核判

遵經、並經 :本院研考會前簽「事務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之研究」一案,奉 院長批示:「為推行各部會事務管理之改進措施,設立『行政院事務管理改進小組 』請○秘書長兼召集人,各部會副首長兼任委員,每半年開會1次,提出改進建議,研擬共同性之改進措施」。





*抄送語(有副本或抄件時用之)

抄陳:對上級機關或首長用。

抄送:對平行機關、單位或人員用。

抄發:對下級機關或人員用。



*附件語(有附件時用)

附、附送、檢附、檢送:對平行及下級機關或人員用。

附陳、檢陳:對上級機關或首長用。

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

公文

一、公文的意義:簡單的說,就是處理公務的文書,只要兩方有一方是政府機關即可稱『公文』

二、公文的種類:

1. 令:公布法律、人事命令,總統、軍事機關發布命令時用之。
2. 呈: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。

3. 咨:總統與立法院、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。
4. 函:各機關間公文往復,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。
5. 公告: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。
6. 其他公文:包括書函、開會通知單、公務電話紀錄、手令或手諭、簽、報 告、箋函或便箋、聘書、證明書、證書或執照、契約書、提案、紀錄、節略、說帖及定型化表單等。

三、公文的作法:公文文字應簡淺明確,用字不可模稜兩可,並加具標點符號,以免造成誤會。基本上,公文可分為:主旨、說明、辦法 這三段,而內容若是可以只用主旨一段完成者,不必硬式分成三段,這樣就太累贅了!

四、公文的區分:
1. 上行文: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所使用。

2. 平行文: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所使用。
3. 下行文: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、交辦、批復時所使用。


五、公文的用語:
(一)期望用語:「期望用語」就是發文者對受文者表達期望的用語,期望用語以用在「主旨」為宜,不在「說明」、「辦法」內重複加以使用。如下:
(1) 請查照:表示發文者行文給受文者,請受文者查明後依文中所述辦理,此一用語多在平行文。
(2) 請照辦:表示發文者行文受文者,請受文者依文照辦,此一用語多用在下行文。
(3) 請辦理惠復:表示發文者行文受文者,請受文者辦妥後回復發文者,此一用語多用在平行文或上行文。
(4) 請辦理見復:表示發文者行文受文者,請受文者辦妥後務必回復發文者,此一用語多用在下行文或平行文。
(5) 請核示:表示發文者行文受文者,請受文者核定,以便發文者依核示事項辦理,此一用語多用在上行文。
(6) 請鑑核:與「請核示」意思相同。
(7) 請核備:表示發文者為尊重受文者的關係,在決定從事某項事情之前,行文受文者報備,受文者同意後,再進行工作,此一用語多用在上行文。
(8)請備查:表示發文者為尊重受文者的關係,在決定從事某項事情之前或同時,行文受文者報備,此一用語多用在平行文或下行文。
(9) 請轉行照理:表示發文者請受文者轉行其所屬之單位辦理,此一用語多用在平行文或下行文。
(10)希照辦:表示發文者行文受文者,希受文者依文照辦,此一用語多用在下行文。
(11)希辦理見復:表示發文者行文受文者,希受文者辦妥後務必回復發文者,此一用語多用在下行文。
(12)希轉行照辦:表示發文者希受文者轉行其所屬之單位照辦,此一用語多用在下行文。

(二)稱謂用語:
(1)有隸屬關係之機關:上級對下級稱「貴」;下級對上級稱「鈞」;自稱 「本」。
(2)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:上級對下級稱「貴」;下級對上級稱「大」;平行稱「貴」;自稱「本」。
(3)對機關首長間:上級對下級稱「貴」,自稱「本」;下級對上級稱「鈞」;自稱為「職」。
(4)機關(或首長)對屬員稱「台端」。
(5)機關對人民稱「先生」、「女士」或通稱為「君」、「台端」。
(6)機關對對團體稱「貴」;自稱「本」。

(7)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,可稱「貴機關」或「貴單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