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松景(臺灣性教育協會秘書長) | |
《杏陵天地》雙月刊雜誌。16卷2期,96年3~4月。頁32-34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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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對某位異性感到興趣,要如何做「情感表達」呢?若對心儀的異性只是「欣賞」,並未實際交往,實談不上「喜歡」對方,更遑論是「理想情人」,因此,在態度上應持「交朋友」而非「追男女朋友」。只需表達出我很有興趣認識你(我誠心地想和你做朋友),以及我是真的很想了解你(我不只是因為你的外貌而想認識你而已)。 在情感的口語表達方面,學習使用「欣賞」來代替「愛」,「欣賞」就是稱讚對方的優點(要具體,且是對方真正的優點,包括外表及內在)。 當兩性交往已從小團體進入一男一女單獨邀約時,如覺得相談甚歡,接下來的功課便是如何規定約會活動,讓兩個人有更多機會去相互了解(此時還不是「談戀愛」),讓雙方都能藉著不同的活動,建立共同的嗜好,一起尋求共同的成長。因此約會內容要精心規劃,其規劃的原則如下:(1)它應該是有保護性的,危險狀況的約會不要前往。 (2)多樣性的,而不是一成不變,永遠只有一個約會內容。 (3)溝通性的,約會的目的是促進雙方的認知與了解。 (4)變換性的,團體活動與兩人活動交替,而不是一天到晚都膩在一起,那樣會累死人的。 (5)愛是需要學習的成長課題,其要素是關懷、責任、尊重與了解,因此,千萬不要把愛當作公式,也不要以為表現出好的行為就夠了。 愛應該以感覺的分享與溝通為主,逐漸提昇溝通的層次─ 第一層次溝通:陳詞濫調的對話; 第二層次溝通:給予訊息與報告事實; 第三層次溝通:表達意見; 第四層次溝通:分享情感; 第五層次溝通:自我表白建立親密關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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